中國臺灣網(wǎng)9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中介業(yè)者涉嫌偽造慈濟醫(yī)院臺北分院醫(yī)師的診斷證明及巴氏量表,讓客戶申請外籍看護。藝人李李仁通過這個管道讓母親及丈母娘(陶晶瑩之母)申請看護,李認罪,士林地檢署昨天給他緩起訴。
檢方同時起訴中介業(yè)者莊政恭、郭文鈴(女),及44名不承認以偽造病歷申請看護的雇主。陶晶瑩的姊姊陶晶晶聲稱,她母親申請外籍看護都由李李仁處理,檢察官采信她與另13名雇主并不知情,處分不起訴。
李李仁通過經(jīng)紀人表示,“謝謝檢察官體諒”。至于陶晶瑩的姊姊獲不起訴,經(jīng)紀人也說:“當初陶媽生病,由陶大姊申請看護,但過程中陶媽過世,改由李李仁幫李媽申請,本來就跟陶大姊沒關系!
依臺灣勞工主管部門規(guī)定,雇主欲申請家庭外籍看護,除了要符合聘雇條件,受照護者還得取得合格醫(yī)院醫(y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及巴氏量表。巴氏量表是日常生活功能的評量表,分10個項目評分,分數(shù)越低越有申請外籍看護的資格。
起訴書指出,煜隆國際負責人莊政恭及閎鈞國際企業(yè)負責人郭文鈴,從兩年前開始,以新臺幣3萬元到5萬元不等代價,替欲申請外籍看護的民眾偽造病歷及巴氏量表。
由于這些偽造的病歷及巴氏量表,全是慈濟醫(yī)院臺北分院開出,慈濟醫(yī)院主動了解后,去年報請有關部門查辦。士林地檢署發(fā)現(xiàn),北部地區(qū)共有59人透過莊與郭女,以偽造的病歷及巴氏量表順利申請外籍看護。
李李仁于2009年元月及4月,也通過莊政恭,讓他母親及丈母娘順利雇請外籍看護。李李仁一開始否認知情,供稱申辦外籍看護程序都委托莊政恭處理。
但檢察官當庭提示李李仁母親及丈母娘真正病歷,他就坦承犯罪。檢察官認為李李仁有悔意,給他緩起訴1年處分,繳公益金5萬元新臺幣。 (中國臺灣網(wǎng) 田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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