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富少淫魔”李宗瑞,目前仍羈押在臺北看守所,但檢警除了持續(xù)追蹤下藥性侵女性案件之外,日前法官又裁準延押2個月,目的就是追查毒品案。遭到李宗瑞下藥性侵的女性,目前至少已有10人出現(xiàn)指控,李宗瑞的行為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屬于7年以上重罪,且采“一罪一罰”原則,10名被害人指控,最重可求刑70年。若是依乘機性交罪論處,也可求處50年。
檢方目前偵辦李宗瑞案件,主要針對迷奸偷拍、藏匿人犯、吸毒、李家被恐嚇及散布光碟5大部分。其中吸毒部分,李宗瑞堅稱未吸毒,有可能是在參加朋友派對時吸到“二手毒”,撇清自己有吸毒習慣。但根據(jù)最新一期的《時報周刊》報道,李宗瑞想用這招來脫罪是不可能的,因為吸到二手毒和實際吸毒的人體反應(yīng)是截然不同的。
除了吸毒之外,下藥迷奸的部分,李宗瑞堅稱未下藥,還是男女上床是“你情我愿”。但檢方勘驗性愛影片后,發(fā)現(xiàn)不少女性是在意識不清的狀態(tài)下遭到迷奸,但李宗瑞還說是女生“倒貼”。外傳當時主任檢察官戴東麗曾斥責他“變態(tài)”、“幼稚”,戴東麗澄清,她并未大聲斥責,她是在反駁律師,應(yīng)該將心比心,不能作違心之論。
戴東麗說,李宗瑞從小被慣壞了,性觀念不正確,價值觀才會扭曲,對女性不尊重。她認為李宗瑞以為自己是富家少爺,這些女生都是看上他家的錢,想要嫁入豪門才會主動貼上。李宗瑞涉嫌下藥迷奸可能遭判處的刑期,戴東麗分析目前至少有10女出面指控,加重妨害性自主是7年以上重罪,且采“一罪一罰”,就可求刑70年。(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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