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蘭(中)法庭落淚認(rèn)罪。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0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李宗瑞迷奸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針對陳美蘭藏匿人犯部分開庭,陳美蘭落淚認(rèn)罪。陳美蘭說李宗瑞像自己小孩一樣,出于同情心相信他不會犯案,愿繳50萬元(新臺幣,下同)捐做公益,希望判她緩刑。法官訂12月10日下午4時宣判,李宗瑞部分,訂12月4日上午10時20分開庭。
陳美蘭辯稱,今年7月31日李宗瑞說心情不好要借住她家,直到8月8日媒體報案,她才知李涉迷奸案即勸其投案,但李向她否犯性侵。陳女說,媒體報道都夸大不可信,她與李都很害怕。
法官質(zhì)疑,陳美蘭很害怕應(yīng)該報警逮李宗瑞才對,陳女辯稱是怕李想不開。她的律師說,如果陳女繼續(xù)藏李,誰能保證檢警能抓到李宗瑞,陳女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中國臺灣網(wǎng)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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