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16日消息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證人陳啟祥供稱,林益世曾開口索要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公關費。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院今天上午繼續(xù)勘驗檢方提供的錄音光碟,以確認和其他版本有無出入。檢方主張,其中2片扣案光碟背景聲音與側(cè)錄的電視節(jié)目時間點吻合,未經(jīng)剪接。
法院下午隔離訊問陳啟祥、程彩梅等證人。陳啟祥稱,他2010年間請林益世協(xié)助促成合約,但對方開口就要1000萬元公關費;林益世還聲言,如果他不拿的話,就要他從郭人才、陳蓮珠處各拿回500萬元。
在陳啟祥提供證詞期間,法院審判長多次提醒要據(jù)實回答,否則可能被依“偽證罪”移送法辦。
報道稱,林益世被控在“立法委員”、“行政院秘書長”任內(nèi)向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并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項罪名起訴。林妻彭愛佳、林母沈若蘭等人也被依“洗錢罪”起訴。(中國臺灣網(wǎng)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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