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壹傳媒交易案有關平面媒體部分,包括香港商壹傳媒有限公司及4家買方,也就是臺塑集團王文淵、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蔡衍明、中信集團辜仲諒及龍巖集團李世聰,趕在最后期限前,8日向臺當局“公平會”遞送結合申報補正文件。
臺“公平會”今天表示正式受理這起結合申報案。根據(jù)規(guī)定,壹傳媒交易案的買賣雙方在臺“公平會”審查的30天之內(nèi),也就是4月6日內(nèi)不得徑行結合,假若臺“公平會”認為有必要,也可將審理期間延長至2個月。
臺“公平會”曾經(jīng)在1月9日決議,在壹傳媒交易案中,4家買主實質(zhì)上是共同受讓壹傳媒公司在臺灣的報紙、雜志和印刷業(yè)務及資產(chǎn),符合公平交易中“受讓他事業(yè)全部或主要營業(yè)或財產(chǎn)”的結合型態(tài),所以要求4家買主、賣家及背后的控制從屬公司都必須提出申報。相關買主已在8日補正相關文件,臺“公平會”也正式受理,并將進行審理程序。(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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