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29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地勇選礦負責人陳啟祥與女友程彩梅涉及行賄臺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一案,高雄地檢署在今天偵結(jié),將他們予以緩起訴。不過兩人的處分金,直接交給指定公益團體。
林益世涉嫌向陳啟祥在內(nèi)的許多人收賄,2012年10月25日依貪污罪起訴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等人。林益世案偵結(jié)后,特偵組在2012年10月31日整合陳啟祥與程彩梅卷證資料,交給高雄地檢署。特偵組認為,陳啟祥的自白,對案情有重大貢獻,檢方將他列為“污點證人”。
高雄地檢署表示,陳啟祥與程彩梅涉及行賄罪案,受理后即分案著手偵辦。兩人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得違背職務(wù)交付、賄賂等罪,全案偵結(jié),并緩起訴處分。(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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