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8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洪仲丘案中被告原獲軍事法院交保的裁定,發(fā)交桃園地方法院更裁,桃園地方法院最快20日重開羈押庭。
桃園地方法院庭長蕭世昌下午表示,合議庭在收到“高院”的卷證后,經(jīng)合議庭開會決定,基于“讓程序延續(xù)”,法官將以最短時間,看完相關(guān)卷證。
蕭世昌表示,下周一(19日)將會通知羈押庭時程表。屆時羈押庭也會由審判長鄭吉雄、受命法官丁俞尹、陪席法官許菁樺組成的合議庭承審。由于羈押庭審理,仍需要進(jìn)一步開傳票通知當(dāng)事人,預(yù)料最快在下周二(20日)重開羈押庭,審理是否有羈押當(dāng)事人必要。
臺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不當(dāng)處分死亡案,涉案當(dāng)時的臺陸軍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等人于軍事檢察官起訴后,均獲軍事法院交保。
“高院”指出,以全案共犯士官長陳以人與何江忠等3人的供述看來,何江忠等3人似已有串證事實,且軍人有上下服從命令的特質(zhì)。若依被告3人的供述,旅長沈威志及副旅長何江忠均有召集部屬集合,教導(dǎo)面對軍事檢察官要如何回答的技巧,做出發(fā)交更裁決定。(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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