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bào)道,臺灣司法史上最丑陋的法官集體收賄包庇貪污重犯案,臺“高院”前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與房阿生(未上訴)等人,在前檢察官邱茂榮、前法官邱創(chuàng)舜穿針引線下共收賄850萬元新臺幣,分別將涉銅鑼弊案的前“立委”何智輝、涉貪前法官張炳龍改判無罪,弊情曝光后還通過前檢察官張權(quán)教唆偽證。
臺灣“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出爐,維持二審判決結(jié)果,前法官陳榮和遭判刑18年、前法官蔡光治判刑20年、前法官李春地判刑11年6月、前檢察官邱茂榮判刑6年、律師張權(quán)判刑2年、前檢察官邱創(chuàng)順1年6月、前法官張炳龍1年。全案定讞。
至于房阿生未上訴,已遭判刑10年6月入獄服刑中。(中國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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