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8月12日消息 臺灣名律師洪條根于昨天(11日)下午到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高雄市長陳菊“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認為陳菊在氣爆事件的救災處理上有疏失,不僅負有行政與政治責任,甚至觸法。他請求檢方偵辦此案,并同步調(diào)查。據(jù)悉,臺灣地區(qū)刑事規(guī)章中的“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是指,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洪條根表示,高雄氣爆案當晚,陳菊市長也承認在晚間9點多經(jīng)過凱旋路時,有看到冒煙狀況。當下就應該開始查明情況,甚至直接果斷將相關管線先停止再說。畢竟管線不是多達數(shù)百條,早這樣做或許可以避免災害。他氣憤質(zhì)問:“但這3個小時中您采取了甚么積極的防范措施?”
洪條根認為,高雄市政府、臺當局與相關廠商都一定有責任,但高雄市府應負起比李長榮化工更大的責任。從4位市府首長紛紛辭職看來,就可以推斷當下定有處置不當?shù)那樾伟l(fā)生,而市長陳菊也應該下臺。檢方更應立即同步偵察,不惜搜索、扣押,甚至羈押禁見,以免到時串供,湮滅證據(jù)。
洪條根也提及,當晚9時30分也有經(jīng)過爆炸現(xiàn)場,可說是僥幸逃過一劫。據(jù)悉,被稱為臺灣“司法大炮”的洪條根,出生于澎湖貧困漁村,家中兄弟姐妹眾多,從小成績優(yōu)異,畢業(yè)后從事軍法官一職。(中國臺灣網(wǎng)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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