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審。唐夢攝
昨日上午,禪城區(qū)人民法院在佛山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被告人張超剛、咸冠宇、王林等36人分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搶劫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等10項罪名。
現(xiàn)場旁聽觀眾達500人
昨日,參與開庭審理這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旁聽人員有被告人員家屬等社會各界人士共500人左右,其中包括禪城區(qū)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40多人。除此之外,還有參與押送、維持法庭審理秩序的法警和公安民警多達200人左右,以及36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22人、禪城區(qū)檢察院公訴人員5名。該案開庭審理規(guī)模之大,備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是禪城區(qū)法院成立以來所罕見的。
在昨日上午開庭審理時,公訴機關指控張超剛等36名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犯罪起訴書多達37頁,指控罪名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搶劫罪;綁架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中實施的非法控制拍賣市場和其他的犯罪行為等10項罪名。
據(jù)公訴機關法庭指控,被告人張超剛等36人有分有合地實施了系列犯罪。
案卷60余宗預計審理12天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超剛、咸冠宇、王林、凌偉超、王保中、黎國民6人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反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行為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鄧彪、張光民、王子強等其余30人參加該黑社會性質組織,該行為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追究刑事責任。上述36名被告人還分別構成了開設賭場罪、搶劫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等罪名。對張超剛等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領導者應對其參與、組織或指揮的全部犯罪負責,對其他被告人則按其參加的犯罪負責,請求法院依法判處。
本案涉及犯罪人數(shù)眾多、案件非常復雜,僅公訴案卷多達60余卷,證據(jù)多達400余份。為了進一步落實審判公開,接受監(jiān)督,促進司法公正,禪城法院就本案主動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到庭進行旁聽監(jiān)督,該院負責人表示,法院將在實現(xiàn)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依法作出審判。佛山市禪城區(qū)人大常委會負責人表示,將全力支持人民法院打擊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據(jù)介紹,本案庭審時間初步預計將達到12天。
控制搬運隊強迫交易
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至2007年2月間,被告人張超剛先后在禪城區(qū)南莊鎮(zhèn)華夏陶瓷城、上元物流中心等地組建了軍力搬運隊、上元安徽搬運隊,糾集了被告人鄧彪、張光民、王子強等人,采用恐嚇、威脅和暴力毆打等手段,通過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阻止、排擠其他搬運隊人員進行搬運工作,從而控制了上述兩地的搬運市場,從中非法獲取經濟利益,強收“管理費”6萬余元。
開設多個賭場抽水數(shù)百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起,被告人張超剛、咸冠宇、王林糾集被告人黃元鋒、咸勇、李旺等11名被告人及其他人,在禪城區(qū)及周邊地區(qū)先后開設汾江北路23號賭場、深村賭場、銀苑賭場、金順達賭場、扶西賭場、環(huán)球士多賭場等多個賭場,并在賭場內放高利貸,通過收取保護費、合伙入股等方式控制了他人開設的賭場,又通過恐嚇、毆打、搶劫、聚眾斗毆等方式強行關閉了不與他們合作的賭場,通過實施搶劫、綁架、故意傷害、聚眾斗毆等犯罪行為,壟斷禪城區(qū)及南海區(qū)大瀝、平洲等地的地下賭場,非法獲取經濟利益。向賭場收取“水錢”、“抽水”等費用高達數(shù)百萬元,其中在深村賭場抽水200多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通過經營、控制搬運市場及地下賭場,以被告人張超剛為首的犯罪組織在經濟上得到迅速壯大,逐步形成一個以張超剛為首,被告人咸冠宇、王林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鄧彪、張光民、王子強、王子平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非法操縱拍賣市場牟利數(shù)十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為了非法操縱拍賣市場,牟取非法暴利,2007年1月,被告人張超剛、王林、凌偉超、王保中、黎國民經商議,確定只要有凌偉超、凌志(另案處理)這一方的人參加的拍賣會,被告人王林、王保中負責組織手下人員采用暴力、恐嚇的手段迫使其他參與拍賣的競買人放棄參與競拍,從而保證凌偉超、凌志這一方能以低價獲取拍賣物;而被告人凌偉超則從拍賣物的利潤差價中提取30%作為報酬。從此之后,以被告人張超剛為首,被告人王林、凌偉超、王保中、黎國民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付青舟、程國海、張衛(wèi)國、谷建川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開始涉足拍賣行業(yè)。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超剛等人,在去年共非法控制禪城、南海、順德等5場拍賣會。非法獲得報酬數(shù)十萬元。2007年1月11日上午,廣東誠業(yè)拍賣有限公司在順德區(qū)大良鎮(zhèn)云良路人壹酒樓該公司拍賣廳拍賣陶瓷機械設備一批。被告人凌偉超糾集凌志、凌海濱等,被告人王保中、黎國民糾集付青舟等11人到場。為獲取最大利益,被告人王保中、黎國民組織手下人員對其他競買人進行恐嚇,以協(xié)助被告人凌偉超一方最終以360萬元的低價成交。事后,凌偉超送給張超剛20萬元作為報酬。
2007年1月16日,佛山市南海正恒達拍賣有限公司在南海區(qū)桂城南新三路拍賣陶瓷機械設備一批。當天上午,被告人張超剛、王林等5人糾集被告人付青舟等人,伙同凌志等人到場,由其他團伙成員堵住正恒達拍賣有限公司的樓梯口,采用恐嚇的方法阻止其他競買人入場參與競拍,從而使拍賣物由凌偉超一方以216.312萬元的起拍價成交。拍賣會后,參加拍賣會的團伙成員均獲得了相應的報酬。
公訴機關還指控,上述36名被告人還有分有合地實施了敲詐勒索、搶劫、綁架、故意傷害、強迫交易等犯罪。 (記者/唐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