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病重生命垂危,醫(yī)生說活不過一個月了。聽到這個消息后,妻子忙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與丈夫離婚。
她與丈夫結婚20多年,為何選擇在丈夫彌留之際離婚?妻子陳花(化名)說,丈夫謝輝(化名)“對不住她”,她希望丈夫死后,自己的名字不要出現(xiàn)在他的靈位上。于是,趕在丈夫死前,她向法院提出離婚。
向法院起訴后6天,謝輝因病過世。前日,泉港法院鑒于被告一方去世,裁定終結此案。最終,陳花也達成心愿,自己的名字并沒有出現(xiàn)在靈位上。
妻子:
自稱分居10年丈夫“對不住她”
陳花是泉港山腰人,今年46歲。昨日,她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和丈夫謝輝20多年的“恩怨”。
1988年,經(jīng)媒人介紹,陳花與同齡的謝輝結婚。婚后,他們生有2男1女,現(xiàn)在孩子都已經(jīng)成年。陳花說,雖然她和謝輝的婚姻關系保持了23年,但早在10年前,夫妻倆的感情就出現(xiàn)裂痕,經(jīng)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后來,丈夫搬到廈門生活,兩人分居至今已有10年。
陳花說,在這期間,丈夫對她和兒女不聞不問,沒盡到做父親的責任,沒承擔撫養(yǎng)孩子的費用。她只好出外找工作,當清潔工人,靠著幾百元的工資獨自將孩子拉扯大。去年,她帶著孩子搬出了夫家,到外面租房子住。
正因為如此,陳花認為丈夫“對不住她”。在得知丈夫得重病時,她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我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現(xiàn)在他的靈位上”。今年4月2日,謝輝過世。陳花說,“我到現(xiàn)在也不知道他到底得的是什么病,他去世我也沒去看他”。
夫家:
臨死時提離婚她“不仁義”
昨日,從謝輝的哥哥謝明(化名)那里,記者卻得到了另一個版本的說法。謝明說,陳花和弟弟感情不好,的確已分居10年,但弟弟卻支付了3個孩子的撫養(yǎng)費。他說,大約10年前,弟弟到廈門去務工,偶爾回家。但即使在外面,弟弟還會寄孩子的撫養(yǎng)費回家,直至孩子初中畢業(yè)。
“但無論怎樣,病危前提離婚,她有點不仁義!敝x明說,陳花跟他的幾個兄弟關系都不好,但陳花在弟弟臨死時提出離婚,讓他們很意外!霸僭趺凑f,弟弟跟3個孩子有感情”,謝明說,弟弟出殯時,3個孩子還前去送行了。孩子們的做法,更讓他覺得弟弟“確實對孩子盡了一份責任”。
兒子:
父親杳無音訊10年母親獨自撫養(yǎng)長大
對于父親,謝輝的二兒子謝亮(化名)說,對于生病前的父親,他印象很模糊。
謝亮今年22歲,已經(jīng)在工廠打工了。他說,自己讀初一時,父親沒打招呼就走了。當時,母親還找了父親一段時間,但沒找到。后來,母親便很少提起父親,他也不知道父親去了哪里。父親走后,母親到工地做小工、當清潔工,供兄妹三人讀書。再加上外婆等人的幫助,他們順利上完初中。如今,他的妹妹還在讀高中。
“我不知道父親有沒有寄錢回來。”謝亮說,他認為母親撫養(yǎng)他們“真的很辛苦”。今年父親病重,提出要見他們兄妹3個,母親不是很愿意,“后來,父親出殯時,母親叫我們去送父親一程”。謝亮說,當時母親叫他們去,他們兄妹便去了。在靈位上,他看見了他們兄妹3人的名字,但母親的名字沒刻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