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全聽判。記者歐陽曉菲攝
43歲的北京男子溫全,原本有一個溫馨的家。在染賭之后,他敗光家產(chǎn),萌生自殺念頭。因嫉妒鄰家富裕幸福的生活,他殘忍殺害兩位鄰家的孩子。在法庭上,他聲稱此舉是為了給自己找個墊背的。
昨天上午,溫全被市一中院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在被帶出法庭時,溫全開口囑咐做訴訟代理人的朋友,“不用上訴了”。
失意賭徒
找個墊背的再自殺
溫全是大學文化,曾與妻子一起開店做生意。1997年12月,溫全開始炒股票,但卻一直賠錢,這讓他情緒低落,甚至和妻子說過想要自殺。
2005年,溫全喜得貴子,他很高興,一直在家親手帶孩子,妻子負責照顧店鋪。去年,孩子到了上小學的時候,溫全也逐漸閑了下來,也就是從那時起,他沾染上了賭博。
起初,溫全和一些經(jīng)人介紹的朋友扎金花,一般都是10元底價,100元封頂。玩了一段時間后,他從牌友處得知可以在網(wǎng)上玩百家樂,起初他贏了兩三萬,之后就一直在輸。
溫全說,到去年2月,他輸進去200萬。這不僅包括自己的積蓄,還包括用房產(chǎn)向銀行抵押的150萬和用銀行卡透支的30萬。至此,溫全開始心理失衡。
去年“五一”前后,溫全產(chǎn)生輕生念頭,他的親筆供詞中這樣寫道,“我感覺自己不想活了,但是臨死前,想要拉幾個墊背的……我看到鄰居家都過得比我幸福,我就嫉妒,想殺人之后再自殺”。
手段殘忍
悶死兩幼童后拋尸
去年5月21日上午,溫全又賭輸了30萬,他決定實施1個月前想好的殺人計劃先殺鄰居的孩子,再殺自己的孩子,最后自殺。
溫全將目標鎖定鄰居家的5歲男孩小明和6歲女孩小紅(均為化名),這兩個孩子與他兒子要好。據(jù)溫全妻子說,溫全和小明及小紅的家長關系很好,孩子們可以互相到家里玩、吃飯。
溫全說,去年5月21日早9點多,在征得鄰居同意后,他約小紅和小明到家里吃飯。事先,他在家中用蜂蜜水化開安眠藥,又將垃圾袋、剪刀、膠帶等作案工具放進車內(nèi)。
大約11點左右,兩個孩子單獨來到溫全家。溫全以送玩具為名,將小明帶到地下車庫,并上了車的后座。他用垃圾袋和膠帶包住纏繞小明頭部,又捂住小明的嘴,直到孩子一動不動。尸體用被套裹起,放進車后備廂。
殺害小明的過程中,溫全的面部被抓破,但并未引起妻子的注意。回到家后,溫全說去陶然亭劃船,帶上小紅和兒子出門。在妻子的記憶中,溫全當時還讓兒子擁抱她。
溫全帶著兩個孩子,開車到玲瓏路附近一座橋上,將裹著小明尸體的被套用膠帶纏緊,扔到橋下,并看著尸包慢慢沉入水中。隨后,溫全駕車到一家酒店開房。下午4點多,溫全帶孩子就餐時,將溶解安眠藥的蜂蜜水倒入橙汁中,讓孩子喝下,他本人則喝酒。
回到房間,兩個孩子很快熟睡,溫全將小紅抱到外間,拿出垃圾袋套在小紅的頭上,用膠帶纏繞其頭部,熟睡中的小紅沒有任何反應。溫全把小紅的尸體放進編織袋離開賓館,打車到木樨地橋,將尸體扔到橋下。
良心發(fā)現(xiàn)
想殺兒子下不了手
在處理完兩個孩子的尸體后,溫全給妻子發(fā)了短信,大致內(nèi)容為,“我把鄰居家的兩個孩子全給殺了……兒子在一個飯店(留有電話),本來想把他也殺了,自己兒子沒法下手,又想到這樣你太慘,就沒做……你快報案,要不會連累你,去飯店找兒子,永別了。”
此外,溫全又給牌友李某發(fā)了短息,“我完蛋了,下輩子見”。
在接到短信后,溫全的妻子和岳父在朋友的陪同下,來到開房的酒店,并在中餐廳內(nèi)找到了兒子。兒子當時目光呆滯,一邊大哭一邊說,“我不想死……我再也見不到爸爸了”。
與此同時,由于一直不見孩子回家,而溫全的手機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小明和小紅的家長感覺事態(tài)不對于當晚7點報警。家長們事后對警方表示,溫全可能因為他們沒有同意一起炒股而遷怒于孩子。
警方接到報案后,成立了專案組,由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長牽頭辦案。去年5月23日,溫全在三河市被警方抓獲,同年6月29日被逮捕。
事發(fā)后,一名自稱被害兒童父親的網(wǎng)友在小區(qū)論壇發(fā)帖,稱“我們身邊藏有魔鬼,但魔鬼兩字沒有寫在臉上,大意了。僅僅因為嫉妒,能對天天朝夕相處、天真無邪的孩子下毒手,簡直禽獸不如”。
法庭判決
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溫全被抓獲后自稱長期患有抑郁癥。警方對溫全進行了精神鑒定,結果顯示溫全無精神病,他在去年5月21日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時精神狀態(tài)正常,動機現(xiàn)實,辨認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溫全表示,自己殺人愿意接受懲罰,并決定不請律師。由于溫全可能被判處死刑,法院為其指定了代理律師,溫全的一位朋友自愿做他的訴訟代理人。
此案開庭時采取了不公開審理。據(jù)介紹,溫全在法庭上幾乎沒有辯解,一直表示認罪伏法,對于檢方出示的各種證據(jù)都表示認可,甚至還讓律師不必多說,因為看守所的獄友已經(jīng)幫他分析過,他肯定會被判死刑。
即便如此,律師還是為溫全做出了罪輕辯護,稱溫全無前科劣跡,一貫表現(xiàn)良好,希望合議庭對其量刑時予以考量。
法院認為,溫全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性質(zhì)特別惡劣,情節(jié)、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律師所提出的無前科劣跡、一貫表現(xiàn)良好等理由并不是從輕、減輕處罰的理由。因此,法院一審判處溫全死刑,立即執(zhí)行,并賠償兩個孩子的家長各71萬元。
在被帶出法庭時,溫全開口囑咐朋友,“不用上訴了”。
對話·溫全
希望他們重新生活
眾多媒體欲采訪溫全,但是溫全卻總是保持沉默。在近10分鐘的時間里,他只說了4句話。
記者:對被害人家屬和自己的家人,有什么想說的嗎?
溫全:我只希望他們重新開始生活,其他的沒有了。
記者:你覺得他們能忘掉這件事嗎?
溫全:你們記者要手下留情,因為還有活著的人。你們報道這件事,無論是受害者家屬,還是我的家人,都會受到傷害。
記者:你覺得傷害是因為記者的報道,還是因為你的行為?
溫全:說這個沒有意義。
幾句對話后,溫全再也不肯說話,并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訪。記者再次追問溫全是否有話想對家人和朋友說,溫全冷漠地說“沒有”,隨即轉身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