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住在200多平米的躍層大房里,開著一輛20多萬元的轎車。白天宅在家里打游戲,晚上出去喝酒,不用上班,每月有三四千元的零花錢;他,嗜好喝酒,趁著醉意駕摩托車游蕩于大街,飛車搶奪女士的背包,一夜最多搶了五次,作案時不進行任何偽裝,搶來的手機統(tǒng)統(tǒng)扔到錦江河邊……兩條截然不同的人生軌跡在同一個人身上產(chǎn)生了交匯,他就是26歲的成都小伙王彬。
28日,成都錦江警方通報該案。生于殷實家庭,本該在職場上意氣風(fēng)發(fā)的王彬,最終因飛車搶奪,面臨牢獄之災(zāi)。他知道這是犯罪,但為了尋找快感,追求刺激,他鋌而走險,最后甚至“停不下來”。
[責(zé)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