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旅游旺季到來之際,根據(jù)網(wǎng)友提供的線索,三亞市工商局聯(lián)合交通、旅游警察、旅游、物價等部門立案查處一宗涉海旅游市場虛假宣傳案件,涉案旅行社三亞某陽旅行社有限公司被罰50萬元。
據(jù)了解,9月中旬,一網(wǎng)友在網(wǎng)上反映稱,其參加三亞某陽旅行社有限公司的“39.8元豪華游艇出海一日游”被坑。三亞市多部門第一時間對涉案旅行社三亞某陽旅行社有限公司開展突擊檢查,發(fā)現(xiàn)該旅行社的促銷宣傳廣告涉嫌虛假宣傳,三亞市工商局隨即對該旅行社進行立案調(diào)查。
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三亞某陽旅行社有限公司為了謀取利益,租用游艇開展“海上一日游”經(jīng)營活動,并在某知名網(wǎng)站發(fā)布“‘海南三亞’39.8元一折搶購原價398元豪華游艇出海一日游,免費潛水、海釣、美食等……就是要浪的飛起”的廣告,廣告中宣傳內(nèi)容多處與旅游項目實際不符。
據(jù)了解,該廣告中宣傳的套餐未提及如果提前返航需額外支付交通費,實際登船后,如若要提前返航,還需要支付提前返航交通費100元/人。廣告宣稱有免費的燒烤+水果拼盤+啤酒飲料,但在登船后游客并沒有享受到,且不能確定是不是限量供應。廣告中并未明確需從普通船艙升到VIP船艙后才能享受紅酒和小吃,而且在升艙后,也無法享受到紅酒和小吃等服務。廣告中的行程介紹明確寫有行程是到達三亞灣外海東島海域,開始豐富多彩的海上游樂項目……實際上“星華4號”游艇從星華游艇碼頭出發(fā)后,直接開向大東海海域,并未到達三亞灣外海東島海域,已經(jīng)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nèi)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第(五)項,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nèi)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對此,三亞市工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經(jīng)營行為,并對三亞某陽旅行社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網(wǎng)友評論:
藝術細菌楊叫瘦:39.8坐的模型吧
樊先森1992:相信這個價格的坐游艇玩項目的人也是很有靈性的
這一定是一個獨一無二的名字:能上當也是人才
給你我的小心心00:信不信是我的事,宣傳怎么寫是商家的事,如果宣傳了就要按照相應的做
中國旅游報:查得好。不過,“39.8元豪華游艇出海一日游”也當真?唉…
攝影記錄生活8858:還有人會相信天上掉餡餅?就算真的掉下來來啦,也會把你砸死的!…
金陵MR陸:十年前我去的海南,那時候做生意的大多是當?shù)厝?感覺非常好,一兩百一頓美味的當?shù)夭?什么芒果,椰子汁也都是5到15元一個,晚上海灘一條線上都是酒吧,舒舒服服的玩了一個禮拜
原標題:39塊8搶“豪華游艇出海一日游”? 登船后傻眼了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