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色列判處1500多年徒刑的巴勒斯坦女記者在18日的巴以換俘行動中獲釋。
現(xiàn)年31歲女子的艾哈萊姆·塔米姆被關(guān)押前是巴勒斯坦一家媒體的記者,她被指控在耶路撒冷協(xié)助實施了一起自殺式襲擊事件而被以方判刑1584年。
以方稱,2001年,她曾駕車考察約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到耶路撒冷的行車路線,并確定在耶路撒冷實施襲擊的位置。之后她又將一把裝有爆炸物的吉他和自殺式襲擊者一起送往實施襲擊的地點。
她安排“人彈”進入選定地點后,就駕車離開了。隨后發(fā)生的自殺式襲擊爆炸事件共造成15人死亡,122人受傷。2001年8月9日,艾哈拉姆被以色列判處16次終身監(jiān)禁,刑期共1584年,并不允許在任何情況下釋放。
據(jù)了解,很多巴勒斯坦人都有約旦國籍,艾哈萊姆也是如此。由于她被以色列認(rèn)為是危險人物,所以不能返回巴勒斯坦的家,而被要求前往約旦。
在以色列將其移交給埃及,乘飛機前往約旦前,她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入獄前21歲、面容清麗的姑娘略顯憔悴。艾哈萊姆并沒有對10年前的行動表明悔意。她說,感謝埃及促成交換協(xié)議,希望國際社會共同努力,釋放更多被以色列關(guān)押的囚犯。(記者 呂迎旭 陳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