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9時,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涉黑案二審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中新社發(fā) 渝高院供圖
13日晚,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等涉黑案二審結(jié)束了當天的庭審,庭審中,上訴人文強竭力回避涉黑罪名,對于收受財物的性質(zhì),也一再稱其為人情往來。
縱觀文強今天在庭上的辯護,和其在一審中的說辭比較相似。他極力強調(diào)自己收受的財物相當部分只是朋友間、上下級間的人情往來,且對方并無請托事項,或自己并未幫忙。
文強提出,四川某公司商人陳某、重慶某房地產(chǎn)公司商人曾某與自己是多年的交情,彼此之間的財物往來并非行賄受賄,該案一審法院認定,上述2人多年間行賄文強的數(shù)額分別約為119萬元和146萬元。
文強還在庭上忿忿地說,那些指控他受賄的口供、筆錄幾乎都遵循了統(tǒng)一的模式——無論行賄者是警界官員還是商界人士,筆錄的最后都會加上:“因為文強是公安局的副局長,所以我們才會給他送錢!
而對于一審判決認定其包庇、縱容“黑社會”犯罪,文強更是極力回避。當談到自己的弟媳謝才萍時,文強用重慶方言稱其為“惹事包包”;而對王天倫的花錢擺平命案一事,文強則稱自己與王天倫只見過一面,且根本不知道其就是霸占屠宰市場的王天倫。
該案今天休庭前已進入舉證質(zhì)證階段,明天將繼續(xù)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