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美聯(lián)社2015年6月9日報道,菲律賓一家地方法院下令,釋放9名菲方聲稱在其海域“非法捕撈”的中國漁民。
法院職員達杜勒稱,菲律賓巴拉望地區(qū)審判法庭法官德盧納通知監(jiān)獄部門,立刻將漁民釋放并移交移民局。法官稱,所有涉事漁民的“刑期”已滿,而且檢察院方面也沒有對此提出反對意見。
巴拉望省監(jiān)獄典獄長阿科斯塔(Alejo P. Acosta)則透露,截至本月9日,這9名漁民依然在監(jiān)獄中。這是因為該省移民局沒有可以容留他們的設(shè)施。
去年5月,菲海警人員在南沙群島半月礁附近海域,攔截并抓扣一艘中國漁船及船上11名中國漁民。同月,菲方以中國漁船“非法捕撈海龜”為由,向巴拉望省地方法院對其中9名中國漁民提起“訴訟”。
菲律賓巴拉望省地方法院的法官稱,9名中國漁民“違反菲律賓的漁業(yè)法”,因此要求每名漁民繳納逾10萬美元的罰款,以及抓捕野生動物的罰款12萬比索(合約2666美元)。
9名中國漁民已經(jīng)拒絕承認菲律賓方面指控的所謂“采集瀕臨絕種生物”罪。菲律賓檢察官羅德里格斯說:“法官下令警衛(wèi)解開他們的手銬,然后讓他們念出控狀。法官問他們是否了解控狀,并逐個問他們是否認罪。他們回答‘不’!
中國外交部此前表示,中國對包括半月礁在內(nèi)的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quán)。菲方針對中國漁民采取的任何行動都是非法和無效的。中方曾多次要求菲方立即無條件地放人、放船,保證中國公民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并且確保不再發(fā)生類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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