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辦證大廳28日迎來了第一批申請赴臺個人游的深圳市民。
記者了解到,深圳市公安局從28日開始受理戶籍居民赴臺個人游申請,申請人可持居民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qū)申請審批表》以及經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照片檢測中心檢測合格的照片回執(zhí)在深圳各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提交申請。深圳市公安局將為申請人簽發(fā)6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個人游簽注(簽注字頭為“G”)。收費標準為:《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30元/證;“G”簽注20元/次。申請人在申請時可根據個人需要選擇辦理個人旅游或團隊旅游申請。取得赴臺個人游簽注的市民,應通過有資質的旅行社代為申請入臺,獲得許可后方可赴臺旅游。
9月1日非深圳戶籍居民辦理出入境證件工作啟動后,符合相關條件的非深圳戶籍居民也可在深圳申請赴臺個人游。(記者 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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