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9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大陸遼寧旅游團“火燒車”致26人死亡事件,火災鑒定報告出爐,臺灣檢方近日將偵結。據(jù)了解,檢方及消防幾近排除電線走火,可能仍認定司機蘇明成灌醉自己,再以汽油縱火引發(fā)大災難。檢方可能把蘇明成列殺人罪被告、以不起訴結案。
在偵辦該案期間,臺灣檢方查出蘇明成購買5瓶汽油的證據(jù),其中兩瓶放在駕駛座,至于何時喝酒,分析是在大陸游客離臺前購物行程的兩小時內灌醉自己再上路。
中新社記者 劉舒凌 攝">
7月19日,一輛載有大陸旅行團的游覽車在臺灣桃園撞路肩護欄起火。臺灣媒體報道及“公路總局”等多個消息來源指,意外造成車上26人全部罹難。臺灣方面旅游主管部門“觀光局”證實,車上24名旅客為來自大陸遼寧的旅游團,另有臺灣司機、導游各一人。 中新社記者 劉舒凌 攝
辦案人員指出,這件災難因全車罹難,缺目擊證人,高速公路沿途的監(jiān)視器也沒拍到車內情形,只能靠查出的片段拼湊案情,檢方及警方坦承,真相可能只還原八成,無法百分之百還原。
檢警調查,遼寧大連24人旅游團,7月19日中午搭乘玫瑰石通運游覽車,準備赴桃園機場搭機返大陸,在離機場僅剩3公里時,車頭開始冒煙,撞擊護欄后起火,游客及駕駛、導游等26人都沒逃出,多人堆棧在安全門及走道上,慘不忍睹。
桃園地檢署先查出蘇明成攜帶汽油上車,又確認他行車前猛灌烈酒,酒測值達1.075毫克,幾達爛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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