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條”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來源:海外網
在廈門大學就讀的臺灣學生(前左二)在臺灣專業(yè)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對接會上與招聘人員交流。新華社記者 姜克紅攝
11月4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有關部門,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26條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看待“26條措施”,“26條措施”會給臺胞臺企帶來怎樣的影響?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了2位在大陸發(fā)展的臺胞和1位研究兩岸關系的專家,聽聽他們對“26條措施”的看法。受訪者表示,“26條措施”充分體現(xiàn)“兩岸一家親”理念,為臺胞臺企帶來“真金白銀”的獲得感。
平潭臺灣同胞投資企業(yè)協(xié)會監(jiān)事長薛清德:
“兩岸一家親”落到實處
初冬時節(jié),“26條措施”的頒布讓所有在大陸投資的臺企與在大陸生活、就學、就業(yè)的臺胞們感受到陣陣暖意,讓臺胞臺企在大陸融合發(fā)展中有了滿滿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26條措施”中,前13條是支持臺企擁有更全面的投資領域,在運作經營上更為便利。后13條則為讓臺胞在工作生活中享受同等待遇。在前13條中,第5條的臺資企業(yè)可參與主題公園建設項目引起我的特別關注。我在平潭創(chuàng)業(yè)生活19年了,這里是國際旅游島,此措施出臺讓我有往主題公園建設方向拓展的想法。我希望用建設主題公園的方式,為平潭發(fā)展旅游、打響觀光知名度貢獻一份力量。
在后13條的措施中,我感受到了兩個大幸福和一個“小確幸”。大幸福之一是,臺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xié)助,申請旅行證件。當人在海外遇到天災人禍時,內心往往會充滿無助,如果背靠一個強大的祖國,能讓祖國帶我們回家,臺胞們的內心自然充滿感動,更能感受同胞之愛、手足之情。
大幸福之二是,持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灣同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目前平潭正在啟動創(chuàng)建大陸首個臺胞社區(qū),這一措施可讓廣大臺胞與大陸居民享受同樣的按揭付款政策,臺胞們能更便利地實現(xiàn)在平潭落戶,從而安心拼事業(yè)。
而我的“小確幸”,是大陸試點在福建對持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使用大陸移動電話業(yè)務給予資費優(yōu)惠。雖然每月節(jié)省的通訊費不會很多,但這條措施讓我們感受到大陸方面對臺胞們的服務做得越來越精細,深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總的來說,不論是“31條措施”還是“26條措施”,都是大陸為臺胞臺企“落實同等待遇”的政策體現(xiàn)。這充分說明,“兩岸一家親”絕不是嘴上功夫,而是真的落到實處。
中國人民大學中法學院經濟學系主任、臺籍教師林承鐸:
臺籍人才登陸“無縫銜接”
“26條措施”一經推出便在臺胞圈引發(fā)了熱烈的討論與響應。大家普遍認為,“26條措施”是“31條措施”的升級版、擴大版及務實版,其中內容精準呼應臺企臺胞所思所想,給了大家“真金白銀”的獲得感。
我是一名臺籍大學老師,對其中有關教育工作者發(fā)展的措施比較關注。例如第24條提出,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臺灣教師和學生可持臺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臺籍教師或臺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可謂一項重大突破。此前許多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臺灣教師和學生希望有機會參與公派交流,卻因為身份問題無法遂愿。這就影響了部分臺籍教師在大陸就職的積極性,也讓不少臺生因為沒有公派出國交流而感到缺憾。如今這一問題得到解決,臺籍教師及學生自然歡欣鼓舞。
另外,第21條規(guī)定,在大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yī)院、高科技企業(yè)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的臺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臺灣地區(qū)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yè)工作業(yè)績,在臺灣地區(qū)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yè)技術工作年限。這意味著臺籍技術人才到大陸工作時不需要再另外考核、認證、重新定級,可以將先前在臺灣的資質、項目、成果等“無縫銜接”地繼續(xù)在大陸使用,實際上就是人才流動實現(xiàn)零縫隙、零時差、零落差。這對在臺灣已取得一定成就并有志于到大陸發(fā)展的臺灣專業(yè)技術工作者有著相當大的吸引力。
近年來,大陸出臺了不少惠臺措施,除了涉及宏觀的發(fā)展方向,還有微觀的便民措施,對臺胞、臺企在大陸的發(fā)展支持幾乎是面面俱到。既然是一家人,就應該有一套標準,實現(xiàn)同等發(fā)展、共享機遇就是“兩岸一家親”最好的體現(xiàn)。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永紅:
政策核心是“同等待遇”
“26條措施”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發(fā)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fā)展、保障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繼續(xù)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fā)展機遇,為臺灣同胞臺灣企業(yè)提供更多同等待遇。“26條措施”宗旨與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一脈相承,是在對臺工作中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對臺灣同胞一視同仁、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臺灣同胞的又一具體體現(xiàn)。
無論是“31條措施”還是“26條措施”,這些政策舉措的核心取向就是落實同等待遇。大陸方面透過同等待遇政策措施,有助于臺胞參與大陸發(fā)展與民族復興的過程,增進臺灣同胞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國家認同與和平統(tǒng)一的意愿,從而有助于兩岸和平統(tǒng)一進程的推進。
正是預期到這種效應,所以主張“一邊一國”或“一中一臺”、企圖推進所謂“國家正常化”的臺灣民進黨及其當局充滿了憂慮。民進黨及其當局借機炒作“亡國感”,表明他們已開始恐慌。這正好說明大陸推行同等待遇政策措施的做法是正確的、有效的。
兩岸融合發(fā)展及同等待遇政策措拖涉及到經濟、社會文化、政策安全等方方面面。大陸宜結合實際條件及臺胞臺企的需求,適時推出進一步深化的同等待遇政策措拖。各有關部門、各級政府宜及時制定落實“26條措施”的配套細則,確保政策落地生根,讓臺胞臺企的獲得感看得見、摸得到。(記者 柴逸扉)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9年11月12日 第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