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期間,“反服貿(mào)”學生占領(lǐng)臺灣“立法院”議場,與警員推撞。(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臺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宣判,臺灣“太陽花學運”主要人物、“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學運”頭目林飛帆和陳為廷等22人全部無罪。他們此前被控 煽惑他人犯罪、煽惑無故侵入建筑物、妨害公務、侮辱公署和違反集會游行法等罪名。
據(jù)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后認為,22名被告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七要件”,對全數(shù)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全案可上訴。民調(diào)顯示,有高達4成的臺灣民眾不認同此判決。
島內(nèi)輿論認為,這一判決標志著臺灣進入沒有法制的時代,愈加凸顯蔡英文當局的“臺獨”意圖。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表示,如果大家都能“不服從”,社會將無寧日。
前馬英九辦公室副秘書長羅智強表示,若“太陽花”占官署無罪,呼吁蔡英文把圍在“立法院”的拒馬全撤掉,讓守在“行政院”的警察全放假,在蔡英文辦公室塔樓高掛“歡迎占領(lǐng)”。國民黨前“立委”邱毅在Facebook怒批,這是什么狗屎判決?荒謬法官!再次摧毀了臺灣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責任編輯: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