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qū)劃的形成及管理體制的確立與演變,是在漫長歷史過程中逐步發(fā)展并日趨完善的。湖南現(xiàn)在的疆域經(jīng)過多次演變而成。春秋戰(zhàn)國屬楚。秦(公元前221年—前206年)置有黔中、長沙兩郡。西漢(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屬荊州,轄武陵郡、桂陽郡、零陵郡和長沙國。東漢(公元25—220年),將王莽亂政時所改郡縣名全部恢復(fù)原名。三國時期(公元220—265年),屬荊州,分10郡。西晉時期(公元265—317年)改設(shè)9郡。東晉時期(公7L,317—420年)分屬荊州、湘州、江州。南北朝(公元420—589年),州、郡幾經(jīng)變動,至隋(公元581—618年)統(tǒng)一全國后,實(shí)行裁州并縣政策,改州、郡、縣三級為郡、縣二級制,湖南境內(nèi)分8郡。唐(公元618—907年)復(fù)改郡為州。宋(公元960~1279年)分屬荊湖南路和荊湖北路。元(公元1271—1368年)建立省制,屬湖廣行省。明(公元1368—1644年)屬湖廣布政使司。
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置湖南布政使司,始稱湖南省。中華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起,湖南廢除府、廳、州,保留道、縣兩級,并改變部分縣名。民國29年(公元1940年),湖南劃為10個行政督察區(qū),各區(qū)轄6~10縣不等。至1949年7月,湖南共設(shè)10個行政區(qū),2個市,77個縣。
1949年8月5曰,湖南和平解放。8月19日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8曰29日建立人民政權(quán)。隨后建立10個專員公署:長沙、衡陽、郴縣、常德、益陽、邵陽、零陵、永順、沅陵、會同,分管77個縣。1950年1月,成立湘西行政公著,轄沅陵、會同、永順3個專著。到1977年底,全省共設(shè)10個地區(qū)(行政公署)、1個自治州、1個特區(qū)、3個地級市、7個縣級市、86個縣、4個自治縣、13個市轄區(qū)。
改革開放以后,至1989年,全省轄8個地級市、5個地區(qū)、1個自治州,17個縣級市、71個縣、7個自治縣、30個市轄區(qū),621個鎮(zhèn)、2807個鄉(xiāng)(含79個民族鄉(xiāng))。
至2002年底,全省設(shè)13個地級市、1個自治州:設(shè)16個縣級市、72個縣(其中7個自治縣)、34個市轄區(qū),計122個縣級行政建制;設(shè)8個縣轄區(qū);設(shè)221個街道辦事處、1097個鎮(zhèn)、1228個鄉(xiāng)、98個民族鄉(xiāng)。與1989年行政建制比較,不難看出,城鎮(zhèn)化速度加快,政區(qū)的調(diào)整在區(qū)域經(jīng)濟(jì)和社會發(fā)展中發(fā)揮了積極作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