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3月26日電 題:股市“加薪不分紅”怪象該治治了
新華社記者武彩霞、車曉蕙
隨著上市公司進入年報披露密集期,中國股市又現怪象:身為“老板”的股東們拿不到分紅,作為“管家”的經營者卻忙著加薪。這種怪象理所當然遭到廣大投資者批評,也應該受到有效治理。
以深發(fā)展為例,其2009年年報顯示凈利潤超過50億元卻不分紅,高管薪酬反而上漲了12%,達到4898萬元;其中董事長紐曼年薪1741萬元,漲143萬元。截至3月17日已披露年報的407家中,有102家連續(xù)三年未進行過任何分紅。而這102家中有64家在2009年對高管人員進行加薪,平均加薪幅度超過15%。
當然,問題并不在于高管高薪有多高、能不能拿高薪,而是身為“老板”的投資者顆粒無收,作為“管家”的公司高管卻坐收高薪,這種巨大的反差當然太不合理。另一方面,這種不合理的做法竟年年都能通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變成合規(guī)合法的程序,真是怪事。
問題源于一些上市公司嚴重的所有者“缺位”,治理結構不健全。根據上市公司架構規(guī)定,代表股東權利的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監(jiān)事會和經營管理層各司其職。但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實為經營者所控制,監(jiān)事會形同虛設,形成“老板”無權、“管家”獨大的局面。高管“綁架”董事會,自己制定薪酬規(guī)則,造成中小股東話語權和決策權旁落。
股市“加薪不分紅”怪象由來已久,近年更是愈演愈烈。業(yè)內認為是克隆華爾街金融機構的“高薪文化”,許多上市公司也放言要遵循“國際慣例”,將薪水標準向華爾街銀行高管們靠攏,于是上市公司紛紛效仿,贏利的企業(yè)高管要加薪,連虧損的企業(yè)高管也照加不誤。這種所謂“與國際接軌”的行徑受到嚴厲譴責就一定是必然。
眾所周知,被中國企業(yè)高管們信奉為“神燈”的華爾街高薪文化在這次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機中轟然崩潰,表明了華爾街高薪文化并不高明,更不能“放之四海而皆準”。隨后引發(fā)的世界性限薪潮、美國對高薪采取征收的90%懲罰性所得稅就是最好的回答。
這種“加薪不分紅”怪象此前也引起了監(jiān)管部門關注,并于2008年8月出臺了《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guī)定的決定》規(guī)定:上市公司想要融資必須不低于利潤30%的分紅;今年3月,中國銀監(jiān)會又發(fā)布了《商業(yè)銀行穩(wěn)健薪酬監(jiān)管指引》,對銀行高管實施更為嚴格的薪酬制度。但是,這些規(guī)定仍缺乏具體操作層面上的細則,很難落到實處。
必須建立完善、嚴格的薪酬評估體系,遵循按生產要素分配、激勵多勞多得的有關市場法則,使高管什么時候應該高薪和應該拿多少高薪有更為科學、透明的標準。同時,必須采取剛性的約束制衡機制,改變不合理的公司治理框架,從而從根本上解決高管“越位”和自定薪酬問題,真正使股東的話語權和決策權有效落地,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也才能得到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