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公眾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話語權,給決策者多設置些“緩沖帶”、“減震器”,政策的出臺才會有堅實的民意基礎和現實依據,實施起來才能保證“政通人和”
每當事關國計民生的政府決策出臺時,總會引起社會的強烈關注。
6月20日,深圳羅湖區(qū)出臺了市容環(huán)境量化考核指標,規(guī)定街頭出現乞丐將對城管扣分,引來網民無數“拍磚”:政府約束內部行為的考核制度與公民權利孰輕孰重?弱勢群體的權利該如何得到保護?執(zhí)法人員的無奈、乞討人員的不滿,是否會讓政策制定者反思:政策出臺的腳步何妨放緩些,讓充分聽取民意后的政策更有可操作性。
另一件“空投”事件,同樣讓人感到措手不及。廣州市政府在6月30日晚宣布,廣州市將于7月1日零時起正式實施中小客車總量調控交通政策。結果引發(fā)市民通宵買車狂潮。對于汽車限購這樣涉及公共利益的決策,為什么不能先征集民意?在行政許可法已經實施的背景下,“限購令”搞“突襲”難免引起公眾質疑。北京早在2010年底就實施了購車“限購”政策,但因為之前在網上進行了意見征集,贏得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一項政策的制定要想深得民心,切實可行,必須遵從嚴格的民主程序。如果僅靠領導“拍腦袋”、求新求快,很容易使政策在執(zhí)行過程中與現實脫節(jié),甚至走了樣、越了界。等到出了問題再搞“急剎車”,有關部門不僅顯得被動,更浪費了行政成本,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近日,某地領導透露當地地鐵要設立“提供坐票服務”的說法,立刻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網民質疑這一做法違背了公共交通首先應當確保服務均等化的基本原則,會造成貧富對立。對此,有關部門回應稱:“VIP車廂”實為機場線路大件行李車廂,但仍難以消解公眾質疑。
我們知道,地鐵是一個公共性服務平臺,在許多大城市更是核心交通工具,對所有乘客本該一視同仁提供服務。在當下運能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就草率提出差異化服務的“大躍進”思路,難免引起公眾對公共服務嫌貧愛富的深層擔憂。
很多活生生的案例說明,剝奪公眾知情權和參與權而匆匆出臺的決策(尤其是公共決策),定會滋生矛盾,積累怨氣,甚至引發(fā)群體性事件。要減少政策制定的“突然襲擊”或者“朝令夕改”弊端,除了要加強制定者的法治觀念和大局觀念,還需要提高社會的廣泛參與度。只有公眾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話語權,給決策者多設置些“緩沖帶”、“減震器”,政策的出臺才會有堅實的民意基礎和現實依據,實施起來才能保證“政通人和”。(王冠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