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說,應選他當“總統(tǒng)”,否則在“立法院”已占超級多數(shù)的國民黨會“一黨獨大”;但是,過去八年,泛藍一直占“立法院”多數(shù),民進黨硬撐“少數(shù)政府”,臺人已經(jīng)受夠了“朝小野大”的萬般痛苦,難道如今還要選謝長廷當“總統(tǒng)”,延續(xù)“朝小野大”的噩夢?
臺灣《聯(lián)合報》今日刊登題為“何去何從:府院合體或朝小野大?”的社論指出,“立委”選舉后的朝野情勢,正是過去修“憲”所可能衍生的最可怕情境之一。過去修“憲”,是以“法國第五共和制”為藍本,亦即所謂的“雙首長制”。此制在法國實施的過程中,即曾發(fā)現(xiàn)極多重大缺陷,于是逐漸調(diào)整修補,包括采行“總統(tǒng)選舉絕對多數(shù)制”、“任命總理須經(jīng)‘立法院’信任案”,及最關(guān)緊要的“行政權(quán)換軌制”。然而,李登輝當年修“憲”的企圖卻是要將自己塑造成一個“臺灣的戴高樂”,完全以他個人取得權(quán)力及擴張權(quán)力的便捷為主要考量,因而采“相對多數(shù)制”、“取消‘立法院’的‘行政院長’任命同意權(quán)”,且最致命的是未有“行政權(quán)換軌制”。如此這般,這部“憲”法,就被李登輝與民進黨合力修“憲”毀掉了。
為什么陳水扁在二○○○年,以百分之三十九的選票即可當選“總統(tǒng)”?是因“相對多數(shù)制”。為什么八年來民進黨或泛綠始終在“立法院”居少數(shù),民進黨卻能“組閣”執(zhí)政,徑自成立“少數(shù)政府”?這是因取消了“立院”的“閣揆任命同意權(quán)”,且無“行政權(quán)換軌制”。于是,臺灣就經(jīng)歷了八年痛苦萬狀的“朝小野大”,標準普爾評等的臺灣大選報告中稱之為“分裂政府”。
那么,為什么說現(xiàn)今的情勢最可怕呢?國民黨及泛藍在“立法院”已贏得四分之三席次,請問:還能不讓“立法院”多數(shù)行使“閣揆”任命同意權(quán)嗎?還能不讓國民黨“組閣”執(zhí)政嗎?還能繼續(xù)現(xiàn)在這種“朝小野大”的“分裂政府”嗎?但另一方面,此次“總統(tǒng)”大選只有馬謝二組對決,謝若當選,其得票率必然超過百分之五十;那么,以過半數(shù)贏得“總統(tǒng)”寶座的謝長廷,與占“立法院”四分之三席次的泛藍,如何能相安無事?沒有“立法院閣揆任命同意權(quán)”,亦無“行政權(quán)換軌制”,一場“憲政”巨災大禍將是無可避免。
社論指出,當前情勢,馬英九若當選“總統(tǒng)”,形成“府院合體”,固然有“一黨獨大”的疑慮;但是,倘若謝長廷當選,挾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得票率,再加上慓悍的二十七席民進黨“立委”,及喊打喊殺的基層支持者,繼續(xù)“朝小野大”、繼續(xù)“分裂政府”,那臺灣真的會變成政治地獄。
因此,謝長廷不再主張“喬過半”。他說,若當選,他會“連提名‘行政院長’都沒辦法”(語意似指由國民黨‘組閣’),又稱他會“釋出行政權(quán)”、“消極行使‘總統(tǒng)’職權(quán)”;更稱,他當選“總統(tǒng)”只是要扮“平衡”、“守護臺灣”的角色。問題是:謝長廷的這些主張,沒有一項在現(xiàn)今“憲政”架構(gòu)上可以保證;何況,以八年來民進黨及謝長廷所表現(xiàn)的品操而言,已無社會信任可言。謝長廷所言,幾乎是指他將做一個“虛位元首”,只是“平衡”而已;但是,屆時真的只是“平衡”而已嗎?又將用何種手段、何等力道來“平衡”呢?至于所謂的“守護臺灣”,看一看民進黨八年來如何“糟蹋臺灣”再說吧!
“憲政”運作已經(jīng)面臨空前危機。上周六選民已經(jīng)選出了泛藍占四分之三席次的“立法院”,三月二十二日臺人將決定要不要以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選票選出謝長廷或馬英九做“總統(tǒng)”?這是整合或分裂的抉擇,這是促成“府院合體”或繼續(xù)“朝小野大”的抉擇。
“府院合體”確實有制衡上的問題,但制衡之權(quán)畢竟仍操在社會之手;而倘若繼續(xù)“朝小野大”、繼續(xù)“分裂政府”,臺灣必定立即陷于政治惡斗,就不知將伊于胡底了。
社論最后表示,此類“憲政”危機,終究須由“修憲”解決。但即使泛藍已占“立院”多數(shù),值此社會需要休養(yǎng)生息之際,短期內(nèi)不宜“修憲”;卻可設法以創(chuàng)造“憲例”來引導“行憲”的方向。例如,若是馬英九當選“總統(tǒng)”,可考慮由“總統(tǒng)”主動咨請“立院”行使“閣揆”任命同意權(quán),即可將“憲制”朝向“行政權(quán)換軌制”調(diào)整;由于既然已是“府院合體”,今由“總統(tǒng)”主動咨請“立院”同意任命“閣揆”,一則創(chuàng)造了“憲例”,一則不致攪動政局,應是“社會成本最小,‘憲政’法益最大”的改革”。何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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