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不久前公布的鐵道部2011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顯示,鐵道部在未按規(guī)定公開招標的情況下,投資1850萬元制作片頭署名“張藝謀導演”的《中國鐵路》宣傳片,引發(fā)社會強烈關注。據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內部人士透露,除張藝謀的酬勞外,該宣傳片的實際制作費用(含稅)也就六七百萬,剩余的700余萬元有人拿了回扣。(7月30日《經濟參考報》)
看到鐵道部投資1850萬元制作《中國鐵路》宣傳片,并有700余萬元被人拿了回扣,真是讓人感嘆:現在有些部門真是“錢多,人傻”。其實,說一些部門“錢多,人傻”,其實不準確,因為多數部門“錢多”是真,“人傻”是假——哪個傻子能成為公務員呢?
為何一些“錢多”人不“傻”的部門屢屢犯“傻”病呢,不是花大價錢拍宣傳片、被人吃回扣;就是花天價買優(yōu)盤,讓百姓汗顏?因為,第一,“傻”花錢,負責花的人能撈到好處,所以他們愿意“傻”花。第二,現有的監(jiān)督機制很“傻”,公務員“傻”花,尤其是部門領導“傻”花錢,很少有人或沒人追究責任,即使追究了,他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他們敢于“傻”花。
所以,要醫(yī)治這種“傻”病,必須從治理公務員的“傻”花入手,尤其要嚴防部門領導的“傻”花入手!
怎么防止公務員,尤其是部門領導傻花呢?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F行的政府采購招標制度就是很好的辦法。現在很多治理規(guī)范的企業(yè),在公開采購、公開招標上傾注了大量的精力,也取得很好的效果。因此,只有讓花錢暴露在陽光之下,才能讓那些妄圖渾水摸魚、吃拿卡要、中飽私囊的公務員死了心。要讓每一分錢的進出都公開透明,才能最大限度防止有人“傻”花。
其次,要完善財務責任制度,建立追溯機制。如果公務員,或部門領導“傻”花不可及時發(fā)現、制止,那么事發(fā)后的一段時間,這種“傻”花行為及其責任人也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和制裁。唯有建立和嚴格財務責任制度及事后懲戒追溯制度,才能打破一些人的僥幸心理,不敢“傻”花納稅人的錢!
此外,還要開放監(jiān)督,尤其要保證和支持媒體監(jiān)督。抑制公務員的傻花,依靠公務人員的自律是一方面,但來自媒體等方面的監(jiān)督更不可少。毋庸置疑,媒體在揭露腐敗、抨擊違法犯罪行為方面的效用是巨大的。政府應該在制度上保證并支持媒體對政府部門、國有企業(yè)的財務行為進行監(jiān)督。(岳伍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