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新竹市43歲詹姓男子和妻子結(jié)婚10年,因個性不合正協(xié)調(diào)離婚,但財務(wù)分配談不攏時起爭執(zhí),本月3日凌晨又爭執(zhí),妻子一怒之下抓傷他下體,還藏起他的皮包、手機、證件,詹某負傷報警提告。警方借他1000元(新臺幣,下同)就醫(yī)驗傷,并幫他聲請保護令。
詹男體型魁梧,身高1米77、體重約80公斤,詹妻約1米55、不到50公斤,詹男雖有身材優(yōu)勢,但個性溫和,不曾還手。
警方提到,詹男10年前和妻子結(jié)婚,妻子帶著和前夫生的兒子和詹男一起住,妻子個性火爆沖動,夫妻失和時,他總是忍,最近爭吵妻子攻擊他,讓他害怕回家,鐵了心決定離婚。
詹男和妻子協(xié)議離婚,因最近賣掉老房子,進帳300余萬,兩人為這筆錢如何分配再起爭執(zhí)。
3日凌晨,詹拿著皮包、手機要出門,詹妻突然搶下他皮包、手機,藏起來,不讓詹出門,兩人吵得更兇,詹妻情緒激動,抓傷丈夫脖子、胸部,還朝他下體攻擊,詹某報警,請警察來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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