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會議主持人俞正聲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湖北代表團審議時表示,解決交通難題不能老是靠限行,這些都不是治本之策。
當水的流量大于溝渠容量時,擴大溝渠成為首選,當溝渠擴大接近極限值、無法繼續(xù)挖潛時,只能限制水的流量,這是一般人的思路,也是城市限行的由來。然而,城市交通遠比這個模型復雜得多,解決起來也困難得多。事實是,至今沒有一條先例證明一個城市可以通過強行限制汽車的保有量與使用來成功地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發(fā)達國家也極少有城市采取這種措施。因此,限行好比“創(chuàng)可貼”,難以緩解城市交通擁堵長久之痛。
從空間角度,城市交通擁堵有兩個重要原因。一部分原因來自交通規(guī)劃,如道路容量不足、路網結構不合理、道路管理與交通需求錯位、公共交通節(jié)點網絡不夠聯(lián)通等等;一部分原因還在于城市總體功能布局和產業(yè)布局、居住布局的不合理,造成許多無效和低效通勤量,給城市交通帶來不必要的壓力。這需要做加法,通過交通規(guī)劃的修編、調整和再實施,提升道路通行力。同時,要進一步改善城市產業(yè)和公用事業(yè)布局,改變“鍋底式”的分布狀況,實行分散化、區(qū)域化,引導分流,避免高峰擁堵。
從交通工具看,一是要提高私家車使用成本,引導市民理性選擇,將城市打造成“市民家家擁有私家車,但舒適生活不靠私家車”,而不必強行限制行駛。二是大力發(fā)展公共交通。目前,市民大量使用私人汽車而不愿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除了愛面子的心理因素外,也與公共交通的種種不足有莫大關系。譬如,公共交通線路太少、站點分布不合理、太擁擠、行駛速度慢等等,許多城市遠遠未達到讓公共交通成為市民出行第一選擇的要求。
城市不但要樹立“公交優(yōu)先”的意識,還應將公交體系當作“社會福利”打造,方便市民使用的同時,降低市民的使用費用,將更多人吸引到公共交通上。城市擁堵是城市化伴生的副產品,不太可能徹底根治,但要有準備,更要有智慧,盡量減輕其“副作用”。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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